1707年英国的国王是大不列颠及爱尔兰女王安妮,英国国王(King/Que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宪法规定的世袭的国家元首(不是政府首脑),立法、司法机关的组成部分,法院的首领,英国全部武装部队的总司令,英国国教-圣公会(新教-安立甘宗)世袭首领。
根据各国宪法,英国国王也是北美洲的安提瓜和巴布达国王、巴哈马国王、加拿大国王、伯利兹国王、格林纳达国王、牙买加国王、圣基茨和尼维斯国王、圣卢西亚国王、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国王,大洋洲的澳大利亚国王、新西兰国王、巴布亚新几内亚国王、所罗门群岛国王、图瓦卢国王(这些国家已从前大英帝国独立,但国家元首由英王兼任,英王定时派遣总督到各国代表自己行使国家元首权利。政府首脑由本国选举产生)。除了这些国家,脱离前大英帝国的亚、非、美、大洋洲的各国独立的37个国家(国家元首不是英王担任)组成了英联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