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经典法律故事:夏威夷的椰树为何不结果

极地旅行网 2023-04-11 21:37 编辑:admin 276阅读

夏威夷群岛,这块绿色的翡翠,是孤悬海外的美国第50个州。这里地处太平洋中部,属湿润的海洋性气候,常年气候温和,鲜花盛开。其首府所在地瓦胡岛,即中国人称的檀香山,更是海岸蜿蜒,沙滩辽阔,水清沙白,椰林婆娑,年年都吸引了世界各地不少游客。

在这个被誉为度假天堂的海滩上,有著名的“两多”。其一是美女多。此地是举世闻名的与美国迈阿密、澳洲墨尔本、巴西里约热内卢齐名的“世界四大海滩”之一,海滩上,日日是美女如云。其二便是椰树多。层层叠叠,青翠碧绿的椰林,与白浪沙滩依依相伴,连绵数十里,异国风光无限,令各国游人,流连忘返。

夏威夷的椰树们,本来也与全世界所有海滩上的椰树们一样,是果实累累的。清甜的椰子汁、硕果繁花的椰子树,也曾是这旅游胜地吸引游客的一个重要优点。但自上个世纪60年代的某一天起,一宗偶然的“椰子夺命案”发生后,从此,却使夏威夷的椰树们改变了命运。

原来那一天,一名美国游客正心旷神怡地躺在沙滩上晒太阳,忽然,一阵大风吹来,把一个熟透了的椰子从20多米高的树上吹落,不偏不倚,直击那游客的天灵盖,居然一命呜呼,魂归天国。

死者的弟弟,是华盛顿州一个精通民事诉讼的大律师。他突然接到哥哥的死讯后,就匆匆飞赴夏威夷办理后事。在事发的海滩上,他到处打听:这椰树的主人是谁?当许多人告诉他,这片椰树是属于州政府的时候,他就作出了一个决定――控告州政府! 一纸诉状入禀夏威夷州法院。这宗“椰子夺命案”终于轰动了新闻界。三个月后,法院开庭,据说当时来自世界各地的记者挤满了旁听席。

在法庭上,死者的弟弟提出了起诉州政府的理由:夏威夷旅游度假海滩,是公共海滩。海滩上的椰林,也就属公共的物业。对这个公共娱乐场所的一切公共设施如沙滩、泳场、道路、沟渠、路灯、厕所、篱笆以及椰子树等一切花草树木,负直接管理责任的,是夏威夷州政府。凡因这些公共设施的失修、失管而导致游客的人身伤亡事故的,夏威夷州政府都有不可推卸的管理失职责任,都要承担对死伤者进行经济赔偿的义务。而生命何价?生命本来是极宝贵的、无价的,况且死者本是个成功的商界人士,生前经营着一项很大的生意,所以,要求州政府向死者家属赔偿一个天文数字――1亿美元。

被告人乱槐咐――夏威夷州政府的代表律师在反驳原告时,据说曾用了一句中国的古语:“天灾人祸,各安天命”。第一,州政府在处处椰林都竖立有警告牌,警告游客要小心椰子,对游客已经仁至义尽。第二,此次事故纯属偶然,某时某地某人,躺在某个熟透了的椰子底下,刚刚好又有某阵海风吹来,种种自然哗纯现象综合作用下,产生了一种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按惯例,从来没有任何人要为“不可抗力”造成的伤害承担责任,因此,州政府一分钱也无须对死者赔偿,要怨,便只有怨天。

原告明悄人即刻反驳:州政府单方面竖立的警告牌,完全是侵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游客花钱来旅游,这里不准近,那里不准游,这消费者的权益何在?游客的自由何在?至于辩方律师的“不可抗力”说则更荒谬。所谓“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或即使预见了也无法对抗的自然力量,如火山、地震、飓风等等,而椰子由高空坠落的力绝对不属于“不可抗力”。夏威夷遍地是椰林,遍地是游客,日日有海风,日日有椰子坠下,时时刻刻都有搞出人命的危险。州政府竖立警告牌,这就证明他们已经预见到了这种危险,并非什么“无法预见”。问题就在于,州政府虽已预见到了危险,但并没有尽职尽责地积极去清除这个危险,而是采取限制游客自由的消极方式去敷衍塞责。花大量广告费招来了大批游客,而又任由千千万万个“椰子炸弹”悬挂在他们头上,出了伤亡事故,就以“早已警告”4个字而将责任一推六二五。这不是玩忽职守,漠视公民的生命、权利、自由,又是什么?

中国的法律是成文法,美国的法律既有成文法又承袭了英国的判例法。成文法的特点是“按条条判”,而判例法的特点则是“遵循先例”。但这宗“夺命椰子”的案件,却是美国史无前例的案件。既然无任何先例可遵循,那就惟有凭法官的良知去处理、去“自由裁量”。在这里,法官的学识与良知对法律的影响真是举足轻重。他的屁股是坐在“官”一边,还是坐在“民”一边?还是不管官与民,只坐在自由、正义。

源于网络 自由对于人类的价值和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匈牙利诗人裴多斐有诵传千古的名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然而,古今中外许多可歌可泣的史事又不断地向人们传达着这样的信息:将自由转换成一种权利,并得到法律的实实在在的保护,才是至关重要的。 人类社会步入文明之初,就已经开始寻求一种能够切实保障自身自由的东西;法律因此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为它作为一种公共性的制度安排,被所有人共同遵守,基本生活秩序得以形成并良好地运行,从而切实地保障了每个人的外在行为自由。 尤其是自近代以来,随着自由精神在世界各国的广泛传布,自由成为了现代法律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之一。自由女神像所象征的美国一向被称为“自由国度”,而令世人倾心向往和赞叹。应该说,在实际生活中,美国并非时时处处都是自由的天堂,就像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的旁白所言:假如你爱一个人,就请将他送往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假如你恨一个人,也请将他送往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但就文献而言,无论是《独立宣言》,还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都鲜明地提出了人生而平等、人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等自由理念和原则;尤其是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等等,将自由主义精神以宪法原则的形式固定了下来。在美国建国200多年的历史中,这一原则也的确被努力实践于美国人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于在许多人看来他们有时有点小题大做的味道。 还是让我们看看下面这个案例吧。 案例发生在闻名遐迩的度假天堂――夏威夷,这里有着与美国迈阿密、澳洲墨尔本以及巴西里约热内卢齐名的“世界四大海滩”之一。除了美丽的沙滩和沙滩美女,那里绵延不绝的椰树林也是使它闻名于世的原因之一。在上个世纪60年代以前,这里的椰树也和其他地方的椰树一样拥有“生育权”,可谓硕果累累;可就在本案发生之后,椰树的命运就发生了质的变化,成了所谓“不结果”的椰子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殃及椰子树呢? 原来,某一天,有一位美国游客躺在椰子树下享受沙滩美景,天不作美,一颗成熟的椰子被海风吹落,正好砸中这位游客的天灵盖,很倒霉,当其他游客发现这位受伤的游客并叫救护车赶来时,他早已命丧黄泉了。当时,人们对这件意外的事情并没有给予过多的关注,除了对死者报以同情外,并没有想到什么自由和权利的问题,而诉诸法律;当地的媒体也只是以一条花边新闻的形式报导了此事,仅以此提醒游客小心椰子而已! 世界上的人和事往往因为一个小小细节的不同,而很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不同结局,甚至将偶然转变成为一个必然。就说我们现在讲的案例吧,如果死者是个普通游客,那后来的很多事情也许就不会发生了。然而,这个死者是位富商,并且他有一个精通民事诉讼法的律师弟弟。当他弟弟赶来处理后事时,与一般人的想法和行为都不同,他急于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查找那棵椰子树的主人;他在查证那棵椰子树属于夏威夷政府所有后,便一纸诉状将夏威夷州政府告上了法庭,他以政府对其管理范围内的椰子树管理不善,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为由,要求夏威夷州政府向死者家属赔偿1亿美金。这个天价的赔偿请求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陪闷的关注,新闻报道也跟着热闹起来了,而庭审更是吸引了太多人的目光。 在庭审中,被告夏威夷州政府的代理律师据理反驳原告,提出了两条辩护理由: 第一条理由是这件事根本属于由不可抗力引起的意外事件。因为,海风属于自然力,它什么时候吹来谁也说不准。 第二条理由是对于此类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夏威夷州政府也早已在各处明显的地方竖立了警示牌,敬告游客小心椰子、远离椰树,因此尽到了提醒的义务。 基于上述两条理由,被告方的律师认为,政府对此事件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他本以为提出了有力的辩护理由,哪里知道就在这两条理由中蕴涵着颠覆自身的逻辑因素,又恰恰被原告,就是那位死者的弟弟,他作为律师是精通法律逻辑的,他恰恰从被告代理律师的辩护词中抓住了反击的重要把柄。 首先,被告方的辩护律师对“不可抗力”的理解有问题。“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测,或即使可以预测而依靠人力也无法抵御的自然力,如火山、地震等等。而夏威夷海滩常年有季风吹拂,时时有海风吹过,日日有椰子落下,并非不可枝仿预见;而且,椰子的落下也不是不可防御的。 第二,夏威夷州政府在椰子树下竖立警示牌的做法又恰恰表明事情的可预测性,他们是知道危险性的,只是采取的防御措施不得力猛乱纤,在椰子树下竖立警示牌的做法有点敷衍了事的味道,防止游客被椰子伤害的办法肯定是有的,只是没用心去做而已,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第三,在椰子树下竖立警示牌的做法并非是对游客的保护,而是对游客权利和自由的一种侵犯!夏威夷州政府在广告中大肆宣传海滨的美景,但并未提及椰子落下的地方不可以靠近。当游客听信这些广告前来旅游时,如果因为这些警示牌而这儿不能靠近,那儿不能靠近,那么,旅游本身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夏威夷州政府的这种做法是在侵犯消费者应有的自由和权利,为其管理的疏忽推卸责任。 在整个庭审中,双方辩论了三个多小时,难分上下,直到法官做出最后判决。在此,我们需要提及的是美国的诉讼模式。美国属于英美法系国家,以判例为主要法律渊源;每一判例对以后同类案件都会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影响力,即遵循先例原则。同时,在美国,法官做出判决后,需对判案的理由、根据做出详细说明。于是,在最后宣判时,夏威夷的法官也做了总结陈述:“自由至上是美国的立国之本,是美利坚民族自开天辟地以来一贯珍视的民族传统,它代表了美国文化的一贯精神,因而由美国宪法明文加以确认。夏威夷州政府因管理失职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使宪法精神蒙垢。致使游客身亡,理应判罚,对死难者家属作一个合理赔偿。而死难者家属索赔1亿美元则属过分要求。因此,判罚夏威夷州政府赔偿原告人1000万美元。” 判决下来后,夏威夷州政府当然不服,他们历时几年,层层上诉。但意想不到的是,各级法院众口一词,全部维持一审判决。最后,夏威夷州政府只好忍痛赔偿了1000万美元。 好玩的是,许多游客得知此事后,纷纷躺在椰子树下,等着椰子掉下来砸伤自己。夏威夷州政府出于无奈,只好专门成立了一支砍椰子的队伍,专门负责砍去所有椰树上的椰子。自此以后,夏威夷的椰子树上再也看不到成熟的椰子了,成了“不结果”的椰树林。 这个案件,仅仅是美国法律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一个小小侧面,当人们高谈阔论“法治”的时候,能否安静地思索一下这样的小小的具体的案例,想想夏威夷椰子树的故事?